湖北省出台工会法实施办法 拒建工会的单位要缴纳工会筹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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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6日07:07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任浩报道:企业拒绝建立工会组织怎么办?必须按有关标准缴纳工会筹备金。省人大常委会9月27日审议通过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省人大法委与省总工会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表明,近年来,虽然中央和上级工会一再要求加大新建企业组建工会的力度,但在一些地方,“建会难”的问题仍然突出。以武汉市 而新修订的《办法》在第五条中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单位自开业或设立之日起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其所在地的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可以依照工会经费拨缴标准向该单位收缴工会筹备金。这就意味着,不依法组建工会的单位,也要按期交费。有关专家认为,把组建工会筹备金制度写进法规,可以排除企业经营者的侥幸心理,对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将起到有力的督促作用。 将于11月1日起施行的这个《办法》,还对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等作了规定,今后,企业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当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法律专家认为,新《办法》强化了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和监督力度,为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