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措施遏制企业环境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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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6日07:26 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5日电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岳近日在向新闻媒体通报全国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情况时表示,今后将采取五项措施,遏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第一,以依法处理“老大难”企业为重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对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中已列入应取缔关停名单的6849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分类处理,明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第二,加强联合执法,对不法排污企业形成有效威慑。对于关闭的污染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收回生产许可证并吊销营业执照,银行或信用社要停止发放贷款,电力企业要停止供电,环保部门要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对于环境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第三,逐步建立防治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加强对新建项目和有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从规划和项目建设的源头控制环境污染。 第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积极推行新型工业化。要促使各地积极发展循环经济,降低污染排放强度。出台相应政策,促进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工业区建成生态工业园。 第五,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鼓励新闻媒体报道环境违法企业,揭露违法行为。鼓励公众举报、监督不法排污企业,维护环境权益,引导公众自觉保护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