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理论界认真学习省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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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6日10:30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忠志)省委六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加强各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在省会理论界引起强烈反响。 省会理论界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省委六届四次全会的召开非常及时,十分必要。《决定》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体现了“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要求,抓住了河北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关键,完全符合河北的实际。《决定》的 省社科院副院长赵金山研究员认为,党的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成功运用。党的十六大和省委六届三次全会为河北发展规划了宏伟的蓝图,省委六届四次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决定将为实现这个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薛建中教授就我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党的8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总体上看,大部分时间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比较正常,但破坏民主集中制的现象也多次发生。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凡是民主集中制坚持得比较好的时候,党的事业就健康发展;凡是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的时候,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 省委讲师团王梦茹教授、河北师范大学张同乐教授认为,《决定》是在深刻总结我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近年来,我省各级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我省有的领导干部,搞一言堂、家长制,以人划线,搞小圈子,排斥打击异己,不顾大局,无视纪律,严重违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了河北的发展。如果不扎实有效地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省委六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就无法如期实现。 省委研究室社会处处长张建国说,在省委六届四次全会上表决通过任用、推荐3名正厅级干部人选,这在我省还是第一次。可以说省委六届四次全会本身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个范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为党的事业选好人、用好人的重要保证。前一个时期,我省有一些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办事,对干部选任标准和任职资格把关不严,致使干部选任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正之风。像李真这样的腐败分子的出现,给我省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教训深刻。各级党组织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的公平、公正。 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是省委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一步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的重大举措。省委六届四次全会的召开,必将更好地增强我省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