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四分之三的农业人口在税费改革中受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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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6日12: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6日电(记者齐中熙)记者近日从财政部获悉,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目前,试点省份已扩大到20个,试点地区的农业人口约6.2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四分之三以上。 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初步遏制了农村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试点地区农民减负率一般都在30%左右。考虑到治理乱收费等因素,农民实际减负效果十分明显。 农村税费制度得到规范,初步理顺了农村分配关系。试点地区实行了以农业税及附加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制度,初步理顺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农民负担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密切了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通过规范税费制度,改进征管办法,不仅把基层干部从过去繁重的催粮收款中解脱出来,而且从制度上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地缓解了干群矛盾,维护了农村稳定。 促进了农村上层建筑的变革,改善和加强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改革推动了乡村机构精简和职能转变,带动了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村级组织也发生了积极变化。(完) 农村税费改革需抓好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等配套改革 新华网北京10月6日电(记者齐中熙)农村税费改革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配套改革能否到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需要抓好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等配套改革。 这位负责人强调,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目前,县乡财政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机构臃肿,人员庞杂,支出膨胀。只有乡镇机构精简了,支出压下来了,才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精简和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这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 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应明确划分县、乡政府事权和财权,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中央、省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及对村级的补助力度,保证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经费。 建立有效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要规范政府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加大对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再向农民开乱收费的口子,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巩固改革成果。 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办法。逐步化解旧债,坚决防止发生新债,清除农民负担反弹隐患。 抓紧修订和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为全面推进税费改革,巩固改革成果,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