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公职律师将进入广州政府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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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01:3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据《新快报》昨天报道,广州市政府职能部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近期正式启动,目前已确定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公安局等17家单位为首批试点单位。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是中国加入WTO后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客观需要。 广州市首批政府部门的公职律师将在市律师事务所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以处理本单位相关法律事务为主,并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公职律师是指已获得律师资格,在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担任公职,负责为政府或为所在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事务并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执业律师。公职律师根据任职部门的不同,分为政府工作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援助机构公职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