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对政府贯彻《药品管理法》提建议重点监管药品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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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01:5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针对薄弱环节,建议今后将药品监管重点放在农村基层药品市场,以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这是省人大对政府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提出的一项建议。 去年6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5个执法检查组,深入我省部分市地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医疗机构,检查全省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情况。检查组指出了政府系统实施该法 今年9月23日,出席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对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意见整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同时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对政府系统落实执法检查意见整改情况的调研报告。 这份调研报告指出,政府系统落实人大执法检查意见整改半年多以来,药品市场秩序有了明显改观,取得的成绩应充分肯定。但应看到整改与执法检查提出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药品价格虚高现象仍未从根本上改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问题,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用药安全问题较突出等。 为此,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提出建议,今后要将药品监管重点放在农村基层药品市场,以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重点开展对乡镇卫生院、计生指导站、个体诊所、个体零售药店和社会办的医疗机构药品来源的购销记录、药品使用、配制制剂、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积极探索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的路子,从源头上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农村等。建议省政府建立药品储备制度。一是建立应急保障机制,以防止重大疫情、灾情和突发事件发生急需药品,完善药品的储备制度;二是研究价值小、利润低的急救医疗药品的生产、供应的补偿机制和管理办法。(本报记者李延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