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宫外孕致残男友赔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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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02:45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恋爱期间与男友同居,因宫外孕造成伤残,男友却避而不见,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男友赔偿损失。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这名女士与其男友各自承担50%的责任。这是近日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件“奇”案。法院判决刘某补偿温女士1.6万余元,案件受理费双方各承担一半。(新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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