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饭店无发票 吃了白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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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04: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蒋丹)当你在饭店吃完饭或是在商店购物后,商家不能提供发票,你是否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昨日,刘先生在一家饭店餐后结账时发现对方不能提供发票,他向消协投诉后最终获得了饭店退还的116元用餐费。食客不扯发票就是不行 刘先生称,昨日中午他和朋友在会展中心附近一家饭店吃饭,结账时索要发票,饭店员工表示无法提供。随即,刘先生发现该饭店没有挂出营业执照副本,便向饭店负责人提出 金牛消协调查发现,该饭店属无证经营。店方负责人称刚开业不久,营业执照还没办下来。金牛工商人员于是责令店方15天内将营业执照办理下来,否则立刻停业。而饭店最终退还了刘先生116元用餐费。消协一纸发票事关公平 金牛消协道秘书长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消费后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如果商家不予提供,就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有责任作出赔偿。道秘书长告诉记者,类似在餐馆进餐后身体不适或是在店内丢了东西向店家索赔的情况很多,如果消费者没有消费凭据,消协是难以受理这种投诉的。据了解,80%无法受理的消费者投诉都属这种情况,最终只有消费者吃“哑巴亏”。因而消协警示:一、消费时先看一下商家是否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二、消费后一定要索要发票,在发票暂时短缺时也要索要其他购物凭证,以免投诉无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