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基础教育列入实绩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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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07:23 汉网-长江日报 | |
据新华社电广东将对全省各县(市、区)及中山市、东莞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基础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将黄牌警告。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只能评为“不合格”等次:一是学杂费被截留、克扣、挪用或被错位使用的;二是教职工工资没有实行由县财政统一发放的;三是当年有新拖欠教师工资的;四是税费改革后,县财政安排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经费中,安排给教育的经费达不到税改前水平的。 (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