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需精简乡镇机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07:36 大众日报 | |
农村税费改革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配套改革能否到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需要抓好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等配套改革。 这位负责人强调,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目前,县乡财政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机构臃肿,人员庞杂,支出膨胀。只有乡镇机构精简了,支出压下来了,才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精简和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这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 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应明确划分县、乡政府事权和财权,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中央、省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及对村级的补助力度,保证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经费。 建立有效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要规范政府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加大对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再向农民开乱收费的口子,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巩固改革成果。 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办法。逐步化解旧债,坚决防止发生新债,清除农民负担反弹隐患。 抓紧修订和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为全面推进税费改革,巩固改革成果,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华社北京10月6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