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列入干部实绩考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08:53 金羊网-新快报 | |
两年不合格党政领导领黄牌 据新华社电 广东将对全省各县(市、区)及中山市、东莞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基础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将黄牌警告。 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了解到,广东将建立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督导制度,考核指标共有15条,重点是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落实情况,内容主要包括镇教办撤销工作、县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教师工资发放、师资队伍配备水平和管理、中小学书杂费管理和使用、“普九、普高”水平、中小学优质学位的比例、英语和计算机教育普及水平等八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即优秀、合格、不合格。 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只能评为“不合格”等次:一是学杂费被截留、克扣、挪用或被错位使用的;二是教职工工资没有实行由县财政统一发放的;三是当年有新拖欠教师工资的;四是税费改革后,县财政安排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经费中,安排给教育的经费达不到税改前水平的。(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