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全科学的民主决策机制 涉群众利益要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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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08:5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7日电中国青年报报道说,上海近日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进一步规范政府工作行为。今年上半年,该市刚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 新制定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9章56条,提出了8个方面的具体规范,特别强调了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等要求。 为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工作规则》提出,政府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仅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还要建立健全决策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机制,形成一个科学、民主、完整的“决策链”。凡是重大决策,都必须充分发挥智囊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咨询、参谋作用。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并经过研究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和法律分析。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一般应事先征询人大、政协意见,有的事项要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或建议。 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规则》强调要严格执行规章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凡是面向市民、企业和社会的审批类规章和细则,必须有明确的程序和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自由裁量权。 此外,《工作规则》还明确了关于行政监督的要求,其中包括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通过市政府发言人、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以及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龚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