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工商严管“七大姑”“八大姨”经营户 72名沾亲带故者守规矩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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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09:14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陈永和、通讯员李新启、钱志强报道:孝昌县工商局小河分局负责人刘小保近日罚了自己舅舅500元钱,原因是他仗着自己当局长的“势”,拒不办照经营。 舅舅被外甥处罚后恼火异常:“你当了局长就不认舅爷了!” 刘小保笑答:“舅,这件事是您老不对。大家多次催您办照,您总是拖着不办,哪算公平吗?” 罚后,明白了道理的舅舅,还是和外甥和好如初了。 到9月底,孝昌县类似刘小保舅舅那样沾亲带故的72个经营户,都按规定办理了补证和缴费手续。仅此一项,该局半年就可避免规费流失6万元,还促使个体户主动送费率迅速上升到98%。 工商干部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亲属撑“保护伞”,而某些个体户倚仗自己的亲戚是工商干部而不办照不交费不守规矩的事,较为普遍。群众心中有气,工商形象也不好。从7月起,孝昌县工商局通过专项调查,摸清了全县工商干部亲属从事个体经营的家底。随之,将这些“七大姑”“八大姨”经营户的实际办照和收费情况,在各基层分局和办照大厅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 该局还制订“五不准”制度,规范干部行为。如干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参与亲属的经营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营提供便利;不准向市场管理人员“打招呼”给予照顾;不准私自减免亲属工商管理费;不准向亲属个体户透露执法信息。据悉,目前有6名工商干部因违反“五不准”而受到了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