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行矿山重大事故隐患追究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10:24 石家庄日报 | |
孙英明任会君 本报讯从省政府获悉:为有效排查治理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我省近日出台了《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 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包括8个方面:瓦斯重大事故隐患、火灾重大事故隐患、水灾重大事 根据新《规定》,矿山企业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制度和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督促排查治理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要及时予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