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受到查处的高级领导干部秘书犯罪一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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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13:54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10月7日电 李真: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 犯罪事实:收受贿赂、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收受贵重物品共计人民币1051万多元。 被处刑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庆五: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 犯罪事实:伙同他人共同侵吞人民币1872万元及企业股份共计人民币2967万多元。同时,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人民币40万元。 被处刑罚: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蔡建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炬的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港币109万元、人民币50万元。 被处刑罚:有期徒刑8年。 张焱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炬的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港币5万元、人民币2万元。 被处刑罚: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陈健: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的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人民币40.9万元。 被处刑罚:有期徒刑15年。 闫振利: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的秘书。 犯罪事实:贪污人民币1万元。 被处刑罚:有期徒刑7年。 段爱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铁英的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人民币5.6万元。 被处刑罚:有期徒刑5年。 何世平:北京市原副市长黄超的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人民币24.3万元。 被处刑罚:有期徒刑16年。(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