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边警查获特大非法贩卖雷管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17:05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10月3日,云霄县公安局东坑边防派出所在一辆班车上查获了一起特大非法贩卖爆炸物品案,缴获雷管50盒共5000枚,导火索7捆共1750米,导爆管5捆1250米。 3日早晨9时50分左右,东坑边防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接到群众举报,从云霄开往漳浦杜浔的“信誉”班车“闽EXXXX号”车内有人携带大量爆炸物品。案情就是命令,6名民警立即前往该路段设卡拦截,不到五分钟,该班车从云霄东厦方向开过来,派出所民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系漳浦县沙西镇下寨村人,因长期在广东潮阳打工,认识一名名叫“阿目”的男子。10月2日下午,李某前往广东省潮阳找到“阿目”,共用1380元购买上述爆炸物品,准备带回家乡倒卖。李某自称其贩卖的雷管等爆炸物品是卖给人炸鱼和开山用的。上车之时,售票员曾询问李某,“那只纸箱和编织袋里面装什么东西?”李某答:“纸箱里装的是电器。袋子里是一些杂物。”蒙混上车后,李某没想到在路经东厦路段时被东坑边防派出所查获。 就在云霄边防干警截获这批爆炸物品,正在现场清点时,广东潮阳警方也驱车赶到。据潮阳警方人士介绍:这批爆炸物品通过非法渠道流入福建,也震动了当地公安机关,他们接报后马不停蹄,一路追踪过来,途中遇到嫌疑人李某下了长途车,上了云霄东厦开往漳浦沙西短途的班车。 警方提醒: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汽车站在节假日一定要严把公共交通工具上车的物品检测关。遇到中途上车的旅客的大件或可疑物品,司机和售票员一定要仔细检查,杜绝危险物品、爆炸物上车。 此案目前已移交云霄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国华/国庆/洪森/武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