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九千下岗职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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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05:44 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讯 曾因下岗而生活无着的张小燕,如今成了拥有一家小吃部的老板,每月纯收入在千元左右。 张小燕境况的改变缘于今年初枣庄市地税局山亭分局对她进行的重点帮扶。分局为她创业办理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证》,这意味着3年内,张小燕无须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今年以来,全省地税系统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积极落实对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等方面税收减免政策,使广大下岗人员轻装上阵,解除了再就业的后顾之忧。 除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地税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及时调整我省营业税起征点,将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由月营业额300元—500元提高到1000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由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100元。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经调查,全省有11·67万户将达不到起征点,预计2003年减收营业税1·2亿元。 各级地税部门还尽可能简化税收减免程序。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审批改为认定核准制。同时在各级办税服务厅设立“下岗职工办税窗口”,开设办税绿色通道,实行办证、申报、咨询“三优先”。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8月份,全省地税系统为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共免收下岗失业人员税务登记证工本费81080元,办理各项减免税1149·84万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近9000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