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加班 最少“三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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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07:34 汉网 | |
据《北京晨报》报道(记者颜斐)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用人单位对职工假期加班并没准备全额支付加班费,而是以节后补休、发放实物等方式进行克扣。一位多年从事劳动者维权的李律师称,“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他说,法定休假日比一般的休息日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在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基本日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凡没得到足额加班费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必须支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