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卖官敛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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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07:37 深圳商报 | |
县委书记卖官敛财 安徽蒙城县原书记孙孔文被判刑11年 【据新华社合肥10月7日电】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蒙城县原县委书记孙孔文非法敛财案作出宣判,一审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 孙孔文受贿所得人民币247000元、美元1000元、港币3万元及一部松下摄像机及其巨额财产中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人民币1948827.42元、美元51560.06元、港币46107.42元。 据办案人介绍,孙孔文敛财的手段是卖官,速度之快也令人吃惊:主要受贿案件都发生在他任蒙城县委书记期间,即1996年3月至1998年8月这两年零五个月的时间内。 孙孔文1982年大学毕业,先分配到阜阳行署,后当过阜阳行署外经委主任、蒙城县委书记、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徽省社科院副厅级督导员等职。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