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创业者的“共同乐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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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08:15 浙江日报 | |
张建康 2003-10-8 最近,驱车进入某县城,一块醒目的招牌映入眼帘——“这方热土是创业者的共同乐园”。据知,为了让招牌上的内容落到实处,使投资者与务工者均能安心在本地创业,该县专门建立了一个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接受各方人士投诉,及时化解矛盾,为劳资双方营造一个和谐的创业氛围。 这几年,为了加快发展,各地纷纷招商引资,筑巢引凤,制定了不少有利于投资者创业的措施,在政策上优惠,在待遇上优厚。但是与此同时,在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差距依旧较大的背景下,由于缺乏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少数私营、“三资”等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用工行为时有发生,个别经营者有意克扣、拖欠工资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一些地方对这种情况非常重视,不仅学会“弹钢琴”,还当好“调节员”,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务工者拓展更大的生存空间,真正打造创业者的“共同乐园”。 外来务工人员中绝大多数是农民。这些进城的农民,凭借他们的辛勤劳动,改变了城市的面貌,改善了市民的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的文明程度。他们的劳动应该得到尊重。然而,社会对他们的尊重,不能仅仅体现在语言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行动上,应该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劳动报酬,保证他们的劳动安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让他们在外出务工的过程中,既能学到一技之长,求生存、谋发展、创事业,还能体会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情,切身感受现代文明洗礼下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从某种意义上讲,保护农民兄弟的合法权益似乎是一件不难的事情,但是,真正要做到却并非易事。试想,被侵权的民工与老板们抗争,胜率有几何?这就让人们把目光投向政府,希望能为他们建立工会组织或投诉中心,甘当“代言人”,愿做“护身符”,使其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反过来看,企业家也应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事实证明,任何一个企业,只有依据劳动法建立和谐、规范、稳定的劳资关系,才能维护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只有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潜力充分发挥了,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企业才会兴旺。 愿有更多的地方打出“创业者的共同乐园”这样的招牌。这一招牌,布满温情,饱含温馨,更令人信服之处还在于:字是这样工工整整写的,事也是这样实实在在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