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惯偷”与“格杀不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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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09:28 沈阳今报 | |
李克杰黄金周里奇闻多,仅关于“惩治”小偷的新闻就有好几条。这不,成都“好又多”超市与派出所联手曝光10名小偷照片的报道所引起的争议刚刚平息(相关报道、评论见5日、6日今报);在深圳某工地又爆出对“闯工地偷盗者格杀不论”的报道(10月7日《晶报》)。 这两个事件有许多共同之处,如它们都是针对小偷采取的措施,都是企业单位的“自 其实,按照现代法治原则,无论是“曝光惯偷”还是“格杀不论”,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与日益完善和人性化的法治要求背道而驰。将两个事件进行比较,笔者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曝光惯偷”普遍能得到公众的接受,而“格杀不论”却引起了市民的反感。这是为什么呢?在笔者看来,出现反差的主要原因在于,在普通市民那里起作用的是“朴素情感”,还没有完全上升到理性程度。谁都能意识到“格杀不论”中所隐含的特权思想和违法因素,而对于“曝光惯偷”这种危害不明显的行为,人们就难以判断它的性质了。 总之,从这两个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公众法治意识和人权观念的欠缺,在许多时候人们的“朴素情感”还占主导地位,且一些与现代文明不相符的“朴素情感”还实际支配着人们的日常行为,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民间(环境)障碍,它预示了实现依法治国宏伟目标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也提示我们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