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罐头企业不再做沉默的“羔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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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0:20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郭宏鹏特约记者江俊涛郭国文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的4家大型罐头生产企业福建紫山集团公司、漳州港昌食品有限公司、进发食品(龙海)有限公司、龙海兴德食品有限公司,联合厦门、泉州等地的近二十家蘑菇罐头生产商、出口商齐聚漳州市,共同研讨如何应诉美国商务部的反倾销案。漳州市政府WTO事务办请来中国食品及土畜进出口商会的专家和美国GDLSK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为企业 1998年1月,美国蘑菇厂商联名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起诉,指控中国、印度、印尼、智利等国的企业对美国出口的蘑菇罐头以低于成本价格倾销,要求美国商务部为此进行反倾销调查。1998年5月,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蘑菇罐头实施“反倾销”调查,包括漳州罐头厂等36家企业被立案。 当时,由于中国大多数涉案企业没有积极应诉,也没有认真回答美国商务部的问卷调查,加上缺乏打国际官司的经验,而且中国尚未加入WTO,无法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与美国间的贸易纠纷。结果,美国商务部以印度作为类比国来判定我国的市场价格,同年12月,美国商务部宣布中国蘑菇罐头企业倾销成立,对中国罐头企业征收198%的反倾销税。 漳州是全国主要蘑菇生产基地,同时也是全国罐头的生产区之一,全市年产蘑菇14.6万吨,蘑菇罐头出口量占全国的80%,且主要销往美国,厦门、泉州部分罐头企业也以漳州为原料基地。闽南的罐头产业曾经是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但由于高额关税的贸易壁垒,使闽南的罐头企业受到重创:曾经是全国最大蘑菇罐头生产企业之一的漳州罐头厂因此倒团:多家罐头企业停产,并影响到制罐厂、纸箱厂等相关产业;整个漳州市菇农每年损失高达2000多万元。 遭遇反倾销后,难以进入美国市场的蘑菇罐头只能绕道出口欧盟、日本等国,但欧盟长期对我国蘑菇罐头实行被动配额限制,闽南罐头生产企业难以进入欧美市场,只好把成品半成品出口到东南亚或其他国家,由东南亚的出口商深加工后,再出口欧美国家。这不利于我罐头企业获取正当贸易利益,导致闽南罐头企业生产和出口大幅度滑波。同时,农户生产积极性受到打击,蘑菇种植基地急剧萎缩。 这几年,美国蘑菇罐头市场很大,而且价格比欧盟高。中国已加入WTO近两年,完全可以利用WTO机制处理这一问题。福建省外经贸厅经过努力,决定由漳州市政府WTO事务办牵头,组织漳、厦、泉罐头企业,利用美国规定的5年期反倾销“日落复审”的机遇,联合开展反倾销应诉。 此次应诉反倾销案,中国罐头企业成功的把握到底有几分?为此,记者分别采访了漳州市WTO事务办和漳州市总商会罐头食品同业公会的负责人,他们均认为,闽南罐头企业应诉颇有胜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中国已加入WTO,可以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经过多年来的发展,闽南罐头企业尤其是4家大型罐头企业严格按照市场经济方式定价,也就是说中国企业具有在国际市场上应诉的必备条件;漳州市已于2000年成立了包括蘑菇罐头上游企业在内的“漳州市罐头食品同业公会”,制订出口最低限价,加强行业自律,对蘑菇罐头生产与出口都实行有序管理,同时,闽南的蘑菇罐头生产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工人工资低,产品单位成本就低,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可能低于同类产品,但并不存在低于成本销售的现象;我国同行业在对美蘑菇罐头反倾销应诉中已有成功的先例。 据漳州市政府WTO事务办林主任介绍,目前应诉工作尚处在准备阶段,等到部分企业取得新出口商资格后,明年2月份才能正式应诉。他表示,只要我们准备充分,积极应对,在商会和美国资深律师的指导下开展应诉,是有相当获胜可能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