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矿难记者受贿内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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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2:43 扬子晚报 | |
2002年6月2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0#脉王全全井发生特大爆炸,38名金矿矿工不幸罹难。 时隔一年多,2003年9月15日,新华社在报道繁峙矿难的进展时却出人意外地宣称:“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存在严重的经济违纪行为。” 消息甫出,社会上一片哗然:到底是哪个记者收受贿赂?收受多少贿赂? 面对质疑声浪,9月26日,新华社再次详细公布了11名涉案新闻记者名单。分别是:新华社驻山西分社的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山西经济日报》的苏勇、《山西法制报》的刘玉柱、白建芳、阎珍寿,《山西生活晨报》的魏停、樊武杰、郭龙。11名涉案记者受贿金额合计7.46万元人民币。 9月28日,记者奔赴山西,调查这场新闻权力与地方政治权力、金钱的交易内幕。 “6?22”繁峙矿难发生后,非法矿主不是设法救人,而是与个别地方党政官员串通一气,隐瞒事故真相。 据有关媒体报道,事发当晚,涉案非法矿主殷三、杨海龙、杨治兴、王建勇等商定统一了“2人死亡、4人受伤”的事故口径,同时几人做了明确分工:王建勇负责做繁峙县县长王彦平的工作;杨海龙负责做其他县领导的工作;殷三负责应付领导、记者的调查和遣散民工;杨学兵负责转移、藏匿尸体及与死难矿工家属私了。同时,殷三、杨学兵指使其它矿井的10名民工冒充逃生工人,向繁峙县调查人员作伪证。当天晚上11时,矿主将遇难矿工尸体陆续转移、掩埋。其后几天,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置事实于不顾,按照矿主谎报出具了“2死4伤”的事故伤亡材料。 6月27日,陕西《华商报》和《中国青年报》接到举报,并先后赶到矿难现场。28日、29日,两家媒体先后披露了非法矿主转移、掩埋、焚烧死难矿工尸体和地方官员隐瞒真相的内幕。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其实早在6月24日,新华社山西分社的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4名记者,已在接到繁峙死难矿工家属举报后赶到繁峙。但他们并未去矿难现场,而是先找上了繁峙县委、县政府,并受到了地方政府的盛情款待。县委书记王建华还专门把忻州市委宣传部胡某请到繁峙商量对策。胡某出主意说:“这事需要打点打点。”于是,县长王彦平从县财政上提出部分钱来安排。 酒足饭饱、吹捧承诺过后,胡某用吉普车将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4名记者送往太原。 事后新华社披露说,“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鄯宝红、安小虎分别收受现金2万元、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记者王东平、谭旭各收受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 据悉,真相大白后,鄯宝红曾向忻州、繁峙方面打探“如何办”,对方称:“只要我们不说,你们不说,事情不会暴露。”鄯遂放心;但安小虎则没那么大胆,尽管也得到了对方的“承诺”,但他还是于2002年7月10日,向太原市廉政账户上交了花剩的20800元。 据当时参与报道的中国青年报记者刘畅介绍,看到中青报报道后,新华社总社有关负责人曾问山西分社记者:“如此矿难,为何新华社只字未发?”鄯宝红等人不得不重返繁峙,当遇到中青报的记者时,鄯宝红说:“你们的报道给我们的压力很大呀。” 2002年7月3日,新华社推出《死不瞑目的控诉——山西繁峙6?22矿难追踪》的重头报道,署名记者是“刘诗平、鄯宝红、安小虎”。据介绍,鄯宝红当时曾告诉其他媒体的记者:“如果不是这篇报道压阵,说不定回去要受处分呢!” 刘畅说,2002年10月间,初次听说在繁峙矿难中有新华社记者收受财物,只是感到震惊:我们是第一家赶到现场的媒体呀! 2003年9月26日,新华社对外公布:根据调查结果,决定给予鄯宝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安小虎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分别给予王东平、谭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名受贿记者中,鄯宝红、安小虎是近年来山西新闻圈内比较活跃的“名记”,年龄都在30-40岁;王东平、谭旭年龄俱是20出头,尚不为当地新闻圈熟知。 据《山西法制报》社有关负责人介绍,繁峙矿难发生后,《山西经济日报》社聘用记者苏勇,召集《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的站长刘玉柱(聘用)、白建芳(聘用)、阎珍寿(特约)3名记者前往采访。刘、白、阎三人结束采访离开繁峙后,在山西代县被苏勇随后追到。苏勇称:“繁峙方面托关系,表示一定送些钱来,务必请求不要公开报道该案。”苏同时将2.2万元现金,按刘8000元、白7000元、阎7000元的标准强给三人留下。 但据三人事后向报社反映,当时他们根本不敢接受这些钱,坚决要求苏勇将这些钱退回。而在不久后,他们也确实将2.2万元交还给苏勇。但苏勇一直没把这些钱退还。后苏勇见“6?22”矿难事件越闹越大,欲找当时送钱给记者的官员或办事人员,但对方已经躲起来,谁也不敢回接这笔钱。无奈之下,2002年7月12日,刘玉柱等三人将2.2万元以通过退还给苏勇的方式,上缴山西省忻州市纪检委。而苏勇的8000元是否上缴则无从可知。 苏勇在《山西经济日报》的身份比较复杂。据该报广告部有关人士介绍,苏为报社聘用的广告人员,受贿案事发前已经离社。但据该报总编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苏为报社周刊聘用人员,到底是记者还是广告人员只有周刊方面才清楚。但因该周刊今年初已停刊,苏勇也随之与报社没有任何人事关系,至于其受贿的金钱事后是否退还,报社并不知情。王洪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