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倡廉出台“十不准”领导“身边人”戴上“紧箍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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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5:05 深圳晚报 | |
新华社武汉电秘书、警卫、司机等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的工作和形象。但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这支队伍极易出现“真空”和“盲点”。6月10日,湖北省委办公厅专门出台《关于加强省级领导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暂行规定》,制定“十不准”和“五项制度”,给领导“身边人”戴上“紧箍咒”。 “十不准”包括不准有同中央和省委不一致的言行、不准接受礼金和吃请、不准插手人事问题和市场活动、不准干预公正执法执纪、不准瞒报假报和泄密等多方面的内容,凡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者,一律调离现工作岗位,对情节严重、违犯法纪的,依纪依法处理。与此同时,着眼于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暂行规定》还要求健全调配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学习制度、谈话制度和考核制度“五项制度”。 几个月来,湖北省省级领导同志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对照规定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省里“四大家”还分别成立了“秘书党支部”,所有工作人员均能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和各种学习活动。在省委的指导、示范下,湖北各党政部门和武汉、荆门、黄石等地也纷纷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下发了相关管理规定,为促进全省的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唐卫彬张先国) 作者:唐卫彬张先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