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成投诉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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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5:46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中,旅行社成为游客投诉的热点,不规范操作成为“罪魁祸首”;同时,游客的维权意识比过去增强,但在涉及投诉时部分游客表现得不够理性。 记者从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了解到,截至昨天下午5时,在该所“十一”黄金周期间接到的36起投诉中,投诉旅行社的达25起,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业内人士在分析后认为, 在今年“十一”黄金周中,有的旅行社与游客签订合同时不规范,使用含糊词语、虚假陈述,如“豪华旅游巴士”“全程优秀导游服务”“标准间”等,令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明白真相后极不满意。也有些旅行社因节前旅游线路报名人数不足,组团社无法自行成团,却又未及时告知游客而造成游客投诉。还有的组团社由于选择的地接社不当,造成与旅游者合同约定的旅游活动、住宿、交通等内容变更,从而引起纠纷。 省旅游质监所分析认为,与过去相比,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游客对旅游活动的标准已进入细节要求时期,过去只关心游玩的天数、景点的个数;现在,包括住宿房内(交通工具内)的设施、餐饮的荤素比例、购物次数及时间安排、导游是否持证及全程服务等,游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也出现了少数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后不履行义务的现象,并以此为由向有关部门投诉。“十一”期间,省城某旅行社组织了去宁波、普陀山的旅游团,约定的交通工具为“空调旅游车”,并派出了“金龙”空调客车,但一对夫妻游客认为客车小了,不愿上车。虽然该事件责任不在旅行社一方,但旅行社还是不得不答应游客全额退费。有关人士指出,旅游合同是旅行社和游客双方的约定,双方均应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有关部门提倡理性维权,旅行社作为商家要诚信经营,而游客也要做文明游客。(袁政本报记者张文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