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引发质疑:谁克扣了坎山农民“养命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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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6:02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10月8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傅丕毅)杭州市萧山区坎山镇的一些干部如今正被失地农民们深深怀疑着。因为这些昔日的农田承包大户的土地被征用后,他们应得的“青苗补偿费”却未如数拿到手,农民的“养命钱”在层层下拨中遭到了克扣。 2002年总规划面积为88平方公里的萧山江东工业区征地工作启动。这其中坎山镇有24个村7600多亩土地被征,涉及农田承包户120户。 记者在萧山江东工业区见到坎山镇鱼塘承包大户蔡柏春的时候,他正日夜守护在自己承包的10亩鱼塘边,他的身后是轰鸣的推土机和已经平整得差不多的黄土地。蔡柏春1989年通过借贷凑足10万元承包了钱塘江边属于坎山镇的45亩鱼塘。今年5月,萧山江东工业区的建设填平了蔡柏春30多亩鱼塘,但蔡柏春至今未向坎山镇政府领取征地补偿款,他说:“如果镇政府不把克扣的近15万元的鱼塘补偿款如数归还,我宁愿一分钱也不要。” 协议未签怎能推地毁苗 曾经获得杭州市劳动模范、市农业丰收奖和市优秀种养大户等荣誉称号的谢连松如今正拿着一大沓“红本本”和厚厚的举报材料到区政府、市政府和省政府上访,为的是拿回被坎山镇克扣的7万余元青苗补偿费。 谢连松承包有坎山镇沿塘村138.8亩土地,主要进行桑苗培育和蔬菜种植,这些农田属于征地范围。今年5月,江东工业区开始大规模平整土地。“他们毁了我100多亩的好苗子,推地毁苗时,补偿的价格还没有谈好,真是造孽啊!”谢连松说。 2003年6月18日,谢连松无奈之下和坎山镇沿塘村签订了补偿协议。协议规定,谢连松桑秧种植面积58.615亩,每亩补偿价900元;蔬菜种植面积73.8亩,每亩补偿价500元,共计89654元。这份协议还说:“今后双方互不干涉,不得反悔,并具法律保护。”谢连松解释当时签约行为时说:“我想先拿到一笔钱,用来搬迁桑苗,否则剩下的好苗也要被毁了。” 协议的签订并没有打消谢连松告状的愿望,因为他自始至终认为,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坎山镇或者沿塘村的某些人违法克扣了他应得的青苗补偿费。 7万余元的差价到哪里去了 记者从谢连松提供的一份由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萧山区坎山镇人民政府签署的《萧山江东工业区建设用地经济补偿协议书》中看到,这次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共征用坎山镇土地7652.498亩,具体的经济补偿分别为:土地补偿费每亩16800元;青苗补偿费每亩1050元;劳力安置费每亩21000元;其他还有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 按照政策规定,苗木总的补偿费是青苗补偿费加上苗木迁移费,籽播秧苗(包括桑苗等)总的补偿费是青苗补偿费加上桑苗迁移费,鱼塘总的补偿费是青苗补偿费加上鱼塘设施补偿费。关于苗木迁移费,协议规定:常年苗木迁移每亩一次性补偿2000元;籽播秧苗(包括桑苗等)迁移每亩一次性补偿400元;套种、插种苗木迁移每亩一次性补偿500元。关于鱼塘水面、设施等补偿费,协议规定是每亩2667元。 按照这份补偿协议书的约定,协议签订后15天内开发区将支付给坎山镇人民政府30%的补偿费,交地后15天内将付清所有总额为3亿余元的征地补偿费。这份协议书签订的日期是2002年7月28日。 萧山区一位从事基层农业工作的老同志据此算出了谢连松应该获得的补偿费:73.8亩的蔬菜面积×1050元的每亩青苗补偿费=77490元,58.615亩桑苗面积×(1050元的每亩青苗补偿费+400元的桑苗迁移费)=84991.75元,谢连松应得的补偿费为162481.75元。他说:“如果协议中约定的资金足额到村的话,谢连松还应得到72827.75元的补偿费。” 在萧山区采访时,苗木承包户李天根、侯棋明等承包户也向记者反映了“补偿费遭克扣”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由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的总价为3亿余元征地补偿费的流向环节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给坎山镇政府,坎山镇政府下拨至征地各村,征地各村在截留法律规定的款额后发放到被征农户手中。 究竟是哪个环节截留了应该发放到户的补偿款呢? 坎山镇:补偿多少由村里说了算 萧山区坎山镇镇长商舟否认了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没有按时将征地补偿款支付给坎山镇政府。他说:“截至目前,所有款项基本到位,镇里也已经将征地补偿款下拨至村。” 他拿着厚厚一沓征地材料向记者解释谢连松反映的克扣补偿款问题,当材料翻到《萧山江东工业区建设用地经济补偿协议书》这一页时,匆忙合上材料说:“我让人去复印所有材料吧,等会儿你可以带走。”但记者临走拿到复印好的材料时,那份写着具体补偿金额的协议书已经被抽走了。 商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两个观点:一是谢连松签的承包合同去年年底到期,而征地是今年的事情,所以不补给他也可以。二是这次征地适用的是区里的新政策,到村里的补偿金额每亩为1.29万元,并没有说其中青苗补偿费、苗木迁移费应该是多少,具体项目的补偿由村里说了算。 萧山区一位从事基层农业工作的老同志说:“每亩1.29万元的补偿金由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构成,青苗补偿费、苗木迁移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项目的补偿标准,新政策和老政策没有任何区别,新政策主要是在土地补偿费和土地招标拍卖增值收益中提取了部分资金为失地农民买了社会保险。” 谢连松说:“我的承包协议是一年一签,2002年底确实到期,但如果不征地,我还会继续签下去,因为我已经签了10多年了,何况区政府征地工作启动是在去年下半年,我的合同还没有到期,田里种的可都是我的桑苗啊!”蔡柏春也质疑:“按照商舟的说法,如果协议没到期,就可以如数拿钱,那我的协议是2003年12月底到期,为什么他们只答应给我每亩1000元的补偿?” 在萧山调查的第二天,记者来到坎山镇沿塘村村委会。村委会主任方汉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先和坎山镇镇长商舟通了电话,向他请示了应该如何回答记者的提问。以下是记者采访的部分实录: “方主任,镇里应下拨的征地补偿款是否已经全额到村?” “大约400多万元,都已经到账了。” “谢连松反映的克扣补偿款情况属实吗?” “不属实,他无理取闹,已经便宜他了,青苗是每亩500元,桑苗是每亩900元,按道理,像他这样合同到期的人,一分钱不给也可以。” “新的征地补偿政策有没有规定青苗、苗木等补偿标准?” “没有规定。” “那么1.29万元的每亩补偿金又是怎么回事?是由哪些项目构成的呢?” “嗯,这里面好像是有青苗补偿费和苗木迁移费等项目。” “村里青苗补偿费和苗木迁移费的标准到底是多少?” 方汉其沉默良久,然后回答:“苗木是每亩2000元,青苗是每亩600元,桑苗是每亩1000元。” 记者与《萧山江东工业区建设用地经济补偿协议书》中约定的补偿标准核对后发现,村里的苗木补偿标准差了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浙江省农业厅:青苗补偿费必须足额到户 浙江省农业厅有关负责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苗木迁移费、鱼塘补偿费等项目一般是纳入青苗补偿费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他人的截留行为都属违法。”这位同志还说,被征土地上的作物是谁种的,青苗补偿费就归谁所有,并不区分是第一承包户还是第二承包户。 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浙江省政府已经多次下文要求各地政府切实解决农民在失去土地后的生计问题。 就在国庆节前夕,萧山区坎山镇的承包户们又打来电话说:“我们就不相信这个社会没有说理的地方。”(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