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麟:香港特区政府将依据基本法推动民主进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21:35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10月8日电 (记者夏文辉 王丽丽)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8日表示,香港政制发展关乎香港的根本利益,特区政府将以香港的未来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为本,处理政制发展的工作。 在8日举行的香港立法会2003/2004年度第一次会议上,林瑞麟在回答议员提问时说,依照基本法推动香港的民主进程,是市民对政府的诉求,也是本届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 他说,政制事务局已就2007年以后香港政制发展的议题展开内部研究,有关工作一直在进行。行政长官董建华已表明将在2004年就2007年以后政制发展的议题展开公众咨询工作。 林瑞麟说,预期将会在2006年处理有关政制发展的本地立法工作。从现在至2006/2007年,还有3年多的时间。我们确保有足够时间让公众表达意见,处理有关的立法工作。 他指出,根据基本法的规定,2007年以后特区的选举制度如需修改,须先取得立法会三分之二的议员通过。故此,在处理政制发展议题时,特区政府将继续以“求同存异、建立共识”的态度,以期不同的党派及议员均对未来政制改革方向有积极参与和发表意见的机会,尽量在香港社会谋求共识。(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