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7·22”矿难矿主一审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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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2:0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据《检察日报》报道,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贾汪区岗子村五副井“7·22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责任人、矿主庄金才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庄金才被以故意伤害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曹召玉被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汪胜来被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 2001年7月22日,徐州市贾汪区岗子村五副井发生了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92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8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