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票涨价应有民意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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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2:2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会嫔)省会植物园票价上涨一事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一读者认为“公益事业应为公众利益着想,如果公园的门票超过了当地群众的消费水平,大家都进不去园子,还叫公益事业吗?公益事业的定价是不是应该听听老百姓的心声呢?” 还有读者打电话称,“植物园盆景馆是没收费,因为在‘十一’根本没开。大家趁‘十一’出来玩很不容易,为什么植物园偏偏在这时候对盆景馆闭馆进行整修。而此时门票又涨价 票价经物价部门审核 石家庄市物价局经营收费处孙先生认为,植物园门票定价需要由主管单位园林局申请,报石家庄市物价局核算审批,再报市政府批准。对于报批单位的申请,物价局必须经过严格的核算才报政府批准,其中核算包括报批单位的投入、正常营运的费用等。植物园属于政府投资的公益事业,因此植物园门票的核算不包括投资,仅仅计算了园子正常营运所需的工人工资、植物生长费用等,相比外地植物园,20元的票价可谓很低了。但一般“园中园”是不允许的,如园内再有馆或园收票,这种情况同样需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批准。 植物园门票定价不属于国家和省内物价听证的范围。省物价局经营收费处的张女士说,根据国家计委和省里的有关文件,凡是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价必须经过听证,植物园和动物园这种地方是可去可不去的,因此不属于听证范围。 公益事业不应失去本义 对此,省消费者协会的廉军颇有看法,他认为公益事业定价应切合当地百姓的生活水平,为老百姓所接受,不能距离百姓生活太远,如价位太高,大家都消费不起,那么公益事业就失去了它的本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