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矿难:11名记者受贿内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2:43 燕赵都市报 | |
2002年6月2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发生特大爆炸,38名金矿矿工不幸罹难。 时隔一年多,2003年9月15日,新华社在报道繁峙矿难的进展时表示:“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存在严重的经济违纪行为。” 消息一出,社会上一片哗然:到底是哪个记者收受贿赂?收受多少贿赂? 面对质疑声浪,9月26日,新华社再次详细公布了11名涉案新闻记者名单。分别是:新华社驻山西分社的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山西经济日报》的苏勇、《山西法制报》的刘玉柱、白建芳、阎珍寿,《山西生活晨报》的魏停、樊武杰、郭龙。11名涉案记者受贿金额合计7.46万元人民币。 9月28日,记者奔赴山西,调查这场新闻权力与地方政治权力、金钱的交易内幕。 令同行震惊的受贿内幕 “6·22”繁峙矿难发生后,非法矿主不是设法救人,而是与个别地方党政官员串通一气,隐瞒事故真相。 据报道,事发当晚,涉案非法矿主殷三、杨海龙等商定统一了“2人死亡、4人受伤”的事故口径。同时,殷三、杨学兵指使其它矿井的10名民工冒充逃生工人,向繁峙县调查人员作伪证。当天晚上11时,矿主将遇难矿工尸体陆续转移、掩埋。其后几天,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置事实于不顾,按照矿主谎报出具了“2死4伤”的事故伤亡材料。 2002年6月27日,陕西《华商报》和《中国青年报》接到举报,并先后赶到矿难现场。28日、29日,两家媒体先后披露了非法矿主转移、掩埋、焚烧死难矿工尸体和地方官员隐瞒真相的内幕。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其实早在6月24日,新华社山西分社的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4名记者,已在接到繁峙死难矿工家属举报后赶到繁峙。但他们并未去矿难现场,而是先找上了繁峙县委、县政府,并受到了地方政府的盛情款待。县长王彦平还从县财政上提出部分钱来“打点”。 事后新华社披露说,“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鄯宝红、安小虎分别收受现金2万元、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记者王东平、谭旭各收受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 据悉,真相大白后,鄯宝红曾向忻州、繁峙方面打探“如何办”,对方称:“只要我们不说,你们不说,事情不会暴露。”鄯遂放心;安小虎尽管也得到了对方的“承诺”,但他还是于2002年7月10日,向太原市廉政账户上交了花剩的20800元。 据当时参与报道的中国青年报记者刘畅介绍,看到中青报报道后,新华社总社曾问山西分社记者:“如此矿难,为何新华社只字未发?”鄯宝红等人不得不重返繁峙。 2002年7月3日,新华社推出《死不瞑目的控诉———————山西繁峙6·22矿难追踪》的重头报道,署名记者是“刘诗平、鄯宝红、安小虎”。 当年参与报道的《华商报》记者薛振宇回忆,2002年6月29日上午,在繁峙县委、县政府采访时,他和几位同事曾遇见鄯宝红等几名新华社山西分社的记者。因6月28日那天《华商报》报道说,该次矿难中有46名矿工遇难身亡,鄯对《华商报》几名记者用难以置信的口吻说:“那不可能吧!”《华商报》的记者说:“你们怎么就相信繁峙官员的一面之词?”鄯宝红、安小虎也没再多说。 “当时不知道他们已经受了繁峙地方的贿赂,现在想来,鄯宝红那是话中有话了。”薛振宇说。 2003年9月26日,新华社对外公布:根据调查结果,决定给予鄯宝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安小虎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分别给予王东平、谭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名受贿记者中,鄯宝红、安小虎是近年来山西新闻圈内比较活跃的“名记”,年龄都在30—40岁。 新闻掮客撮合金钱交易 据《山西法制报》社有关负责人介绍,2002年6月22日山西繁峙县义兴寨金矿爆炸事故发生后,《山西经济日报》社聘用记者苏勇,召集《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的站长刘玉柱、白建芳、阎珍寿(特约)3名记者前往采访。刘、白、阎三人结束采访离开繁峙后,在山西代县被苏勇随后追到。苏勇称:“繁峙方面托关系,表示一定送些钱来,务必请求不要公开报道该案。”苏同时将2.2万元现金,按刘8000元、白7000元、阎7000元的标准强给3人留下。 但据3人事后向报社反映,当时他们根本不敢接受这些钱,坚决要求苏勇将这些钱退回。而在不久后,他们也确实将2.2万元交还给苏勇。但苏勇一直没把这些钱退还。后苏勇见矿难事件越闹越大,欲找当时送钱给记者的官员或办事人员,但对方已经躲避起来,谁也不敢回接这笔钱。 无奈之下,2002年7月12日,刘玉柱等三人将2.2万元以通过退还给苏勇的方式,上缴山西省忻州市纪检委。而苏勇的8000元是否上缴则无从可知。 据《山西法制报》有关负责人介绍,刘、白、阎都不是报社正式在编人员。该报在接到3人受贿举报后,高度重视,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给刘玉柱撤消记者站站长职务,建议原单位党组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的党组织关系一直在原单位);给白建芳解聘留用察看处分;给阎珍寿取消特约记者资格,收回特约记者证的处分。但因报社人手不够,三人现都还在忻州记者站留用。 苏勇在《山西经济日报》的身份比较复杂。据介绍,苏为报社聘用的广告人员,受贿案事发前已经离社。至于其受贿的金钱事后是否退还,报社并不知情。 涉金记者身兼“数职” 据知情人士介绍,刘、白、阎、苏4名记者,在应聘的报社内是广告、发行、采编“一肩挑”。山西法制报的几名记者还兼职诉讼代理,有无律师资格则无从查考。 除此4人外,在繁峙矿难中,《山西生活晨报》的3名记者魏停、樊武杰、郭龙也收受了非法金矿矿主和地方官员共1.5万元的“闭口费”,每人分得5000元。 《山西日报》一些资深记者深恶痛绝地说,有些记者胡作非为、敲诈勒索,已经成为山西新闻界的一大祸害。 2003年9月29日,记者在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采访时获悉,因为涉金案的部分记者收受贿金超过5000元人民币,已经违法,该案已经转交山西省检察机关,他们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东方早报 王洪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