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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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4:1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近日,内乡县委对考核领导干部的政绩作出明确规定: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目标而上的项目,不算政绩;所上项目见不到效益的,不算政绩;所办事情得不到群众拥护,或者靠群众集资办事的,不算政绩。这种实事求是考核领导干部的做法,值得大力提倡。 不可否认,过去由于对干部任职考核缺少科学的方法,致使某些领导干部为了捞取政治资本,不是脚踏实地为群众谋利益,而是千方百计、挖空心思去搞所谓的“政绩工程”, 领导干部应谋求什么样的政绩?如何去创造政绩?一是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一些基础性的工作,时间长,收效慢,不起眼,有的甚至需要几届领导班子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这样的政绩虽然短时间看不出来,却能使一个地方长远受益。因此,不能以为短期内见效的才算政绩,而将来发挥作用的就不算政绩。二是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我们每作一项决策、每办一件事情是否对人民有利,要用实践的观点去认识。热衷于搞形式,讲排场,做表面文章,不可能给党和人民造福,虚假的东西经不起实践,迟早会被揭穿。三是要经得起群众的检验。谁做了利国利民的好事,做了多少,群众心里有杆秤。只有像焦裕禄、史来贺等先进典型那样,时时刻刻为群众着想,实实在在为老百姓谋利益,群众才会牢记于心。因此,看一个干部有没有政绩,政绩是否突出,要看看群众的评价,倾听群众的呼声。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强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通过解决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问题,通过帮助群众克服困难来创造政绩。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⑩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