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家国企改制 1.7万余员工承接国有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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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4:21 新华网 | |
记者今天从深圳市政府获悉,该市6家市属一级国有企业完成整体改制,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整体承接企业股权,涉及员工1.7万多人。其中,4747人为户籍员工。 这6家改制的企业是: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西湖企业发展公司、深圳市中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水产公司、深圳市文华房地产公司。 据悉,改制后6家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持股比例分别为:东部集团74.2%、装饰集团100%、西湖公司80%、中南实业68.95%、水产公司100%、文华房地产55%。 深圳6家国企改制的具体做法是:企业转换产权、员工转换国有企业身份;对转换身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改制企业员工给予经济补偿,并用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进行补偿。通过上述转换和补偿,使企业完全走向市场、员工走向劳动力市场。在对员工经济补偿上,用好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员工利益。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市属一级国有独资企业,改制采取的方式是全员整体承接国有股所退出的股份、员工必须转变身份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该集团原股东市建设控股公司退出的74.2%国有股,全部转由2569名正式员工自愿承接。最终的股权结构设置为:员工持股74.2%,建设控股公司持股20%,建安集团持股5.8%,国有股不再“一股独大”。 该集团员工持股实行“自愿出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股同权、股权内部流动”的原则———3年内,员工股权结构确保基本稳定;3年后,可自由选择退股留岗,所退股权由员工持股会回购。90%左右的员工自愿选择了持股留岗,66人登记选择既不持股也不离岗,还有40余人选择自愿离岗。集团副总以上的经营者人均持股数量,是其他员工人均持股数的11倍。 上述改制产生了多赢的总体效果:建设控股公司可向东部集团员工收取股权转让款、欠缴利润款等1.09亿元,并继续拥有东部集团7335万元的股权;政府可向东部集团收取因改制需补交的地价款5000万元,并一举放掉50家企业;2569名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得到妥善安置,绝大部分成为集团的新股东。 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初由4家一级资质的建筑装饰公司组建而成,是国内装饰行业知名的大中型国企。1999年,通过“债转股”形式,该集团把二三级公司改成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社会自然人持股,使这类公司产权从“无人管”变为“有人管”,企业经营从“等市场”转向“闯市场”。2000年,一家下属企业被选为改制试点,将国有股比例从100%降为40%。2001年至今,该集团进行第三次改制,方向是国有资产全部退出,由企业工会委员会和经营者整体承接国有股。 据悉,这次,集团经营者群体持股分为两档:第一档是主要经营者,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第二档为核心班子成员,包括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三总师”。上述经营者群体共占总股本的21.3%,其他员工以社团法人名义持股48.7%,其余30%为预留股份。 改制中,愿意持股的员工,原则上将其身份置换补偿金转为企业股份,超过个人持股的部分,转为企业债权;不愿持股的员工,补偿金转为企业债权;自愿离开公司的员工,补偿金发给员工本人。装饰集团还规定,经营者群体必须持股,不愿持股、不愿承担责任与风险的,不能当经营者。经营者的补偿金转为股份,不足部分通过个人借贷或股权质押等办法解决缺口。 据介绍,今年深圳整体改制的企业将有14家。(记者/李桂茹)(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