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砍人逃跑被车撞死(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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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7:37 华商晨报 | |||||||
人们围拢在沈阳市铁西新区建设西路与马壮街的交叉路口处,时间定格在10月8日上午10时。20分钟前,这里发生的一切看得人们瞠目结舌。 现场一:拎刀者被车撞个正着 “当时有四五个二三十岁的年轻小伙从马路对面冲过来,前面两个人拎着50多厘米长的大砍刀。前面那个人30来岁,膀大腰圆的,穿深褐色上衣黑裤子,突然冲到马路西侧,我前面那辆银灰色的厢式货车躲闪不及,把那人撞了个正着。”开车路过这里的刘师傅恰巧看到了歹徒被撞的过程。 雨水冲刷过的建设西路,斑马线上丢弃着两个黑色的皮质刀套。斑马线东侧一摊殷红的鲜血,旁边一把红色的雨伞孤零零地“躺”在路中央。“那是被撞的那个人留下的。”60多岁的王大妈告诉记者。 现场二:“那里还有两把刀” 建设西路北侧与马壮街的交叉路口处,七马路派出所的民警拉起了警戒线,警戒线内又一摊鲜血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这里刚刚发生了一起当街持刀砍人事件,那些人将马路边的一名40多岁的男子砍成重伤后,仓皇逃窜。在逃脱过程中一名歹徒被自西向东行驶的一辆银灰色厢式货车撞倒。 “那个人(被撞者),突然从我旁边行驶的轿车车头前蹿到我车前面,‘砰’的一声人已经躺在我车前面了。”20多岁穿黄衣服的胖小伙说这话时一脸的委屈,他就是撞了人的货车司机。 “那里还有两把刀!”一位路人指着建设西路西北侧的一栋居民楼说。在两栋居民楼之间的一个角落,记者果然看见两把50多厘米长的黑色大砍刀扔在那里。 目击:砍人事件事发经过 “我爸爸叫李贵福,今年47岁,是沈阳桥梁厂的下岗工人。这两年一直做点买卖,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让这帮人瞄上了。”记者听被砍者的儿子这样说。 “大哥(李贵福)家就在那(事发地)附近住,当时我们俩一前一后沿着马壮街西侧往北走,想到厂子(沈阳桥梁厂)里办点事,刚走到建设西路拐角的地方,对面过来几个小伙与我擦肩而过……” 事发时与李贵福在一起的一位郭姓朋友说,“我当时就觉得他们的眼神不太对,一回头看见他们奔大哥就去了,齐刷刷地从雨伞里抽出四把黑色的大砍刀,一刀就劈在了大哥面门上。大哥一看不好,就往街对面跑,后背又让人追上去砍了一刀……”后来的事情郭先生也说不清楚了。 医院:被撞砍人者不治身亡 “伤者前胸、后背、脸部、手臂四五处中刀,送来的时候鼻子和嘴都被砍开了,但没有生命危险。”沈阳市第八人民医院的医生说。 12时左右,经过近3个小时的等待,李贵福被推出了手术室。由于嘴和鼻子受伤,他说话显得非常吃力,“我根本就不认识那几个人……”在李贵福模糊的言语中,记者了解到,他被砍伤后,硬挺着跑到路边,打了一辆出租车自己上的医院。“进来时我都打晃了……” 在这之前,逃跑时被车撞倒的歹徒(后经查证此人叫李红杰(音))已经因为胸腔内大出血,伤势过重死在了这家医院的急诊室里。 下午记者了解到,此案已经移交给铁西新区马壮公安派出所,另外铁西公安分局也已经介入调查。 律师:肇事司机应负法律责任 另外,撞死歹徒的肇事司机被铁西交警带走调查。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他认为,犯罪嫌疑人在行凶的过程中,公民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但在当街砍人的犯罪嫌疑人实施行凶后,就不存在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的行为。而汽车司机也并不是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而是在犯罪嫌疑人逃窜时不慎将其撞死,该司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