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全省将评百家社保先进民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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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7:42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房延彦)10月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将评审表彰100家在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 据悉,参加这次评审的民营企业是在具备6个条件的前提下,由各市上报确定的。这6个条件具体为: 2000年以来累计吸纳100名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且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30%%以上 按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并能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企业劳动保护措施健全有效,近3年内无重大工伤事故 企业重视职工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企业无使用童工现象,无歧视女工现象,无侵害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现象 企业的各项劳动用工制度、工资分配制度以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均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与所有职工均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并没有无故拖欠现象,没有因雇主原因发生重大劳动争议案件 受表彰的先进民营企业,将由劳动保障部门优先无偿提供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项咨询服务,同时,在国家、省有关政策允许范围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将为其提供税收、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