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政法修改传出新消息 邮政将缩小专营范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8:12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李雪 记者近日从上海市邮政局获悉一组事例:2003年3月28日,在某快递公司内发现3件EMS信件、28件被拆开的EMS信件封套;2002年5月份,某快递公司员工冒充邮政快递收取了上海一位刘小姐寄往天津的邮件,但3天过去了,天津方面却并没有受到该信件,经过向邮政部门咨询,刘小姐才发现那封快件并没有经过邮政系统网络;另一家快递公司委托某私营快递 "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上海市邮政局法律事务和研究室副主任李天翼告诉记者,邮政法规定,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情节严重的是要触犯刑法的。同时,邮政法也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冒用邮政专用标志和邮政专用品,"而这些快递公司冒充邮政工作人员也损害了邮政企业的利益。"距李主任介绍,某些快递公司收取了EMS快件后,利用自己的单线网络,通过压低费用来赚取中间差价。 因为种种原因,记者无法联系到邮政局提供事例的相关单位,但一位客户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选择快递公司从不关心快递公司的实力,而是按照快递公司送的名片和广告运单来确定,"仅从这两项也无法确定那加快递公司比较规范,但我们只要快件能送到、有保价就行了。" 客户无法确定哪些快递公司运作规范,那么快递市场的运作就需要快递公司本身自律。上海某大快递公司老总告诉记者,以上不规范现象在一些小快递公司确实存在,而且,部分快递公司还通过降递费用进行恶性竞争,另外,上海众多私营经济区盲目吸引投资也催生了很多没有实力的快递公司,这位老总说,作为行业内人士,他们也想规范快递行业,但目前的现实造成很多想法无法实现,"其实,现在很多我们在做的业务都是明文规定不能做的,因此,我们受到很多限制,如果邮政能给快递一个生存空间,把某些业务放开,同时,工商部门在审批的时候严格把关,在发放营业执照时估计一下快递公司的实力,可以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同时,这位老总也呼吁尽快成立有规模的行业协会,统筹管理快递行业,完善法律,保护有序竞争。 上月29日,《邮政法》修订座谈会在上海举行,会议内容记者无法获悉,但从其它相关渠道记者了解到,就在此次会议召开前一个多礼拜,在一个名为"邮政体制改革研讨会"上,有关部门介绍了"中国邮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对策"这一课题的研究结论,结论对我国邮政体制改革提出了8条对策,这8条对策总的思路是:邮政改革"十五"期间或者未来五年的目标,首先是按照现在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邮政部门政企、政资、政事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次是分离普遍服务业务和竞争性业务,缩小专营范围,建立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再就是将国家邮政局改成行业监管机构,形成独立、公正、高效的邮政监管体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