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驾校以“贿考”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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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8:13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在驾驶员考试中,驾校以贿考为名,行中饱私囊之实,使本来公平正直、自律的考验员无端背上“黑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昨日发出通告,严禁驾校以贿考为名骗取学员钱物。 为追求经济效益,一些驾校以向考场考验员行贿为名,强行向每车学员收取100元至300元不等的额外费用。近段时间,省交警总队陆续接到学员投诉,反映驾校以贿考为名骗取 为此,省交警总队发出《关于严禁以贿考为名骗取学员钱物的通告》,通告重申:禁止驾校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考场工作人员馈赠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物资,以及宴请考场工作人员和邀请参与营业性娱乐场所的活动;禁止驾校及其工作人员以贿考为名向参加考试的学员集资,收取除考场食宿费、考场训练费以外的额外费用;禁止将红包礼金及香烟等物携带入考试车驾驶室,违者以贿考论。通告规定,凡“闯禁”的,驾校一律停止受理报考一个月;教练员参与的,一律撤销教练员资格,注销教练员证;学员代表牵头组织的,一律注销学习证,滞留档案,两年内不得报考。不仅路考如此,科目一、科目二的考试也参照该通告执行。 通告还公布了举报受理电话: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0731-4068000、4068035 岳阳考场:0730-8521958 常德考场:0736-7898401 衡阳考场:0734-8593236 益阳考场:0737-4390177 怀化考场:0731-4068035 唐 黛 王冠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