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缴纳养老保险费岂能“偷梁换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9:0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海南省明确规定: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然而,海南船舶引航公司从1994年至2002年4月,却一直按基本工资来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们诘问—— 海南省船舶引航公司从1994年至2002年4月,一直按基本工资来缴纳养老保险费,直到公司前任老总办退休手续时,整个公司的职工才知道养老保险费是按工资总额缴纳的。为此 2002年4月底,海南省船舶引航公司原总经理朱勇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自己并没有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从1994年到其卸任,一直都是按基本工资来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不是按国家规定的按工资总额来缴纳养老保险。为了足额补缴养老保险,自己掏了l万多元补足了养老保险费。这一发现暴露了深藏多年的养老保险费问题。朱勇告诉记者,他在任时,养老保险制度并不健全,公司也没收到过什么具体的文件。当时养老保险也是个新鲜事物,自己不太清楚。据了解,该公司是1994年从海南省港务局分离出来的,现在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据悉,如果按基本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费,朱先生每个月只能领到1200元,如果是按工资总额足额缴纳,其每个月就能领到1700元。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职工们多次要求公司足额补缴从1994年至2002年4月的养老保险费,可公司迟迟没有给办理。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该公司现任总经理陈成盛。陈经理告诉记者,他是2002年5月上任的,公司从1999年至2002年4月确实是按基本工资而不是按工资总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他上任后,一直都是按工资总额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公司目前处于困境,财力匮乏,如果要足额补缴养老保险费,估计要支出20多万元,这样公司就无法正常运转了。等公司效益好转的时候,自然会足额补缴。随后,记者采访了海口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的有关人员。她告诉记者,按国家法律规定,该公司要按工资总额来缴纳养老保险费。如果要足额补缴1994年至2002年4月的养老保险费,公司职工要提供档案、当年工资表,经该单位审核以后,认为可以补缴的应按当年的费率补差。如果该公司内部协调不了,可以投诉到海口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的稽查科进行处理。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第十七条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2.《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若干事项的决定》根据国家规定,调整本省养老、失业保险费率。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从业人员按其月工资的5%缴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