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看得起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在四省启动(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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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9:11 新华网 | |||||
看病是农民最头痛的事 俗话说,贫病交加。因为贫穷,有了病没有钱看;因为有病,致使更加贫困。这就是当今我国广大农村的一个普遍的现象。看病成了农民最头痛的事情。 有资料显示,1990至1999年,全国农民平均收入从686元增加到2210元,增长了3.32倍。但农民看病的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也分别由10.9元、47元增加到了79元和289元。也就是说在收入仅增长3.3倍的情况下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别增长了4.4倍和3.7倍。这意味着农民住一次医院,就差不多花去全年的收入。可谓“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住一次院,一年活白干”。这种农村中的普遍现象,使相当多的农民生病后不去医院就诊,需要住院也往往不去住院。 农民的看病问题,一直牵挂着中央领导同志的心。去年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并在我国浙江、湖北、云南和吉林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试点。即4省进行试点。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则是:农民每人每年拿10元;地方财政给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10元;中央财政给每人每年补助10元。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全国的农村居民。据国家卫生部的一位高官说:“新的政策将使60%到70%的农村人口受益。” “是合作医疗救了我的急” 云南会泽县金钟镇的以礼村住着一位姓何的人家,男主人的眼睛不好,无法外出打工,家庭收入主要靠两亩烟叶,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年初,全家4口人每人交了5元钱,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想到,6月份,儿子因患疝气住进了县人民医院,住院费花了1300多元。出院后,他很快就到镇里报销了45%的医药费。一家人逢人便说,这都是合作医疗救的急。 据云南省卫生厅的一位干部介绍,会泽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是在今年上半年刚刚建立起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中央、省、市和县每年给每位农民分别补助的10元、5元、3元和2元,以及个人交纳的10元。而农民个人交纳的10元这部分,由会泽县财政代缴了5元,实际上农民每人只缴了5元钱。此外,五保户、特困户个人应交的,则由县民政局代缴了。村卫生所实行政务统一、财务统一、药品进购统一和公共设备统一收取抵押金的“四统一”管理。同时,会泽县还成立从县、乡(镇)到村的组织管理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备2-3名专兼职人员,负责组织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体业务工作,制定财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协调合作医疗资金的划拨,定期检查、监督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并每月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同时,这个办公室还要不定期组织一些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当然,对农民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不是什么都可以报销。比如,整形美容、打架斗殴、交通肇事以及由于性传播疾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支出的。 农村卫生院向何处去 我国有5万多个农村卫生院,三分之二困难重重。这就迫使我们不能不对农村卫生院的出路问题进行必要的思考。我国农村卫生院绝大多数是以行政乡的建制发展起来的,比如,有的乡村可能只有3、4万人,完全可以和周边的乡村一起建,充分利用医疗资源,按照“就近、方便、地域”的原则来合理配置。这种资源的配置,就不一定按照行政规划的方式建立卫生院。要想让乡卫生院真正满足农民一般看病的需要,有人主张要把乡卫生院也推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由国家来养活乡卫生院。国家与其每年将财政补贴到乡卫生院的设备和医务人员的工资上面,还不如把这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医疗保险的投入,贴补医疗合作这一项目。去年2月,湖北有一个市把16家农村卫生院一次性全部推向社会拍卖。 但乡村卫生院的主要问题,除了经费投入的矛盾外,人才缺乏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其实,从整体看,我国并不缺乏医疗人才,每千人拥有的医生数就超过了国际平均水平。但许多医科毕业生不愿到乡村去,如一些医科大学的毕业生宁可在城市作医药代表,也不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去工作,究其原因不外是乡镇卫生院的收入低、待遇差。全国政协委员、河北医科大学副校长段惠军就曾建议,吸取日本建立“民治医学院”的经验。上学期间一切费用全免,但入学时即签订10至15年去某农村服务的协议,服务期满任其流动。(记者/曹家骧)(来源:文汇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