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明确表态军训收费不宜再添新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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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9:13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艳 实习生谢若闲)日前,广州市物价局在相关答复中表示,广州大中学生军训收费不宜再增加新的收费项目。 对市教育局在《关于我市大中学生军训期间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提出的有关广州大中学生军训期间的收费问题,市物价局表示,在《关于我市大中学生军训期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已有相应的规定,不宜再增加新的收费项目。 同时,关于非财政拨款(民办教育)的大学、高中学生到市定点军训基地进行军训的收费问题,待有关政策明确后再定,理由是根据国家《国防教育法》中“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的内容,并没有区分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实行不同的军训教育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