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节水发“二号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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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9:20 每日新报 | |
杜娟 新报讯【记者杜娟】记者昨天从市水利局获悉,《关于依法加强节约用水管理通告》发布后,全民节水意识不断增强,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项措施已基本得到落实。日前第八次“引黄济津”业已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护水保水和节水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昨天发布了关于节约用水管理的第二号通告。据了解,第二号通告的内容包 、引滦和引黄沿线两岸各区、县及乡、镇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沿线保水、护水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出现问题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引黄济津输水供水期间,各责任人对输水河道两岸口门必须按规定自行封堵,拆除临时泵点,停止使用固定泵站、泵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封或启用,引黄济津调度需要启用的,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调度通知办理。 三、直接从南运河、子牙河、马厂减河、马圈引河、独流减河十里横河、独流减河北深槽、洪泥河、海河、北运河、津河、卫津河、月牙河、复兴河等引黄输水河道和北大港水库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取用水。 四、严禁污染引黄济津输水供水河道及其保护范围内的水体,发生水污染事故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向环保和水利部门报告。 五、取用地热水、矿泉水的用水户,必须按照《关于依法加强节约用水管理通告》第二条规定,到市或区县节水办办理计划用水手续。未办理用水指标的,依法查处。 引黄输水期间重在护水取用地下水源也要定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