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启动文化“造星”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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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14: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制定规划,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 本报讯记者张演钦、通讯员温朝晖报道:记者从广州市文化局获悉,新鲜出炉的《广州市文化局人才资源开发规划(2003-2008年)》将着力把广州打造成全国的“文化艺术人才高地”。 特殊政策引进人才 即将公布的《广州市文化局人才资源开发规划》里,提出了人才资源开发的总体目标:到2008年,在提高人才资源总体素质的基础上,重点解决高层次人才匮乏问题,为广州建成文化艺术中心和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源保证;让文化艺术人才在推动广州文化事业发展中真正发挥“第一推动力”的作用。 为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规划》里制定了许多特殊政策。如对引进正高级职务或博士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确实属广州市文化局急需的人才,可给予5万-10万元购房补助和3000-5000元安家费。制定“广州市文化局专业技术人员突出贡献奖励办法”,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奖励;每年奖励10人,每人奖励5000-10000元。 《规划》提出:尽可能为人才提供培训教育的机会。规划实施期间,广州市文化局每年安排人才培训教育专款50万元、高级人才培养专款50万元。 加大力度打造人才 《规划》提出,要着力打造文化艺术明星。如为优秀的演员、导演、创作人员举办个人作品演出(展出)专场,出版个人专著,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宣传、包装、推介。 《规划》提出,将对文物、考古、历史、博物馆学、图书馆学、文艺理论、艺术教育、文化经营管理等学科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培养和使用力度。在文物考古研究所、文艺创作研究所、群众艺术馆等单位试行“个人工作室”制度,支持具有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博士学历的人才,设立工作室,成为学科带头人。为学科带头人配备助手,每年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带资助的重点科研课题。 “破格”多多激励人才 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拔尖人才,获国际性、全国性奖项的专业人员,《规划》提出,可以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用人单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 《规划》还提出,要运用单位聘用制、项目聘用制、外聘制、兼职制等灵活的用人机制,吸纳社会流动人才为本单位工作。建立特聘专家制度,采取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动态管理的办法,面向国内外延揽优秀人才。试行人才“直通车”政策,希望在局系统内调换单位或自荐承担某项工作的,可直接向局领导或局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部分人才中试行年薪制;特殊专业岗位上的优秀拔尖人才,经批准可实行高薪聘用。 《规划》里还有一条特殊规定:允许部分特殊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在社会上兼职工作。(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