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用气涨价宜“分步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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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14:3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中国城市纷纷调整市政公用行业价格,以吸引外资进入——— 本报今天消息 《经济观察报》报道:近段时间,中国城市的市政公共产品开始了新一轮的涨价,包括管道煤气、天然气、工业及居民用水的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大规模的调整,而这一切均伴随着中国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的进程而来。 根据中国燃气网及中国水网的公开资料,在管道煤气、天然气方面,包括济南、北京、上海、成都、太原均在今年上调了价格,而且有相当数量的城市去年已作出涨价决定;调整水价的城市就更多,包括四个直辖市以及大约26个省份的部分城市,均在过去的几个月内上调了工业及居民用水的价格。而据记者了解,供水价格的上调可能还将持续。 频繁的涨价已引发一些问题。华东某大城市6月份就管道煤气调价召开听证会,结果17位听证代表以16∶1否决了涨价42%(从0.95元升至1.35元)的方案。8月份,该市举行自来水调价听证会,19名听证代表中,有15人不同意升价0.355元的方案。 华中某大城市去年上调管道煤气价格也碰到麻烦,该市6名市民将物价部门告上法庭,理由是涨价前未召开听证会。 对于市政公用行业涨价,一个普遍的解释是: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城镇化的高速发展,我国市政公用行业存在着发展资金不足、运行效率低下的问题,而为了吸引外资、民资等非国有资金进入这些领域,必须建立合理的收费制度。 对于一些城市出现的调价风波,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人认为,“不适当的大幅涨价”只是个案,并不具普遍性。建设部主要是负责制定相关政策以及出台指导性条例,但他承认,目前价格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的自己掌握,权限可能确实过大,价格调整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与市场接轨。 有专家担心,目前全国几百个城市的国有燃气或水务公司已开始与外资公司合作,新的合资公司如何平衡赢利和公众利益之间的矛盾?目前公用事业的合资政策开始松动,但配套的监管条例还未完善,地方政府如何兼顾“吸引外资”和“监督价格”的责任? 国研中心产经部副部长冯飞表示:“公共领域产品定价是成本加微利的原则,但这实际上存在一定的计算困难,比如成本如何界定?作为政府、居民和公用企业,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成本信息的完整性是由企业来掌握的,而不是政府来掌握的。特别是公共事业单位有大量的国有企业采取的是政企合一的方式,由于经营管理方面的缺陷导致了成本不合理的上涨。”这就是为什么诸多城市容易一次性大幅涨价的一个原因。 冯飞说,美国各个州都有一个针对公共事业的管制机构,叫公共事业管理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就负责监管各州的公共事业领域。对于中国来讲,如何来设立一个管制机构,特别是在地方政府层面设立一个适宜中国特点的管制机构,应该是目前需要考虑的问题。(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