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商全省首创“阳光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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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16:30 扬子晚报 | |
南京10月9日电日前,记者从常州市工商局获悉:该市各级工商系统将全面、严格推行“阳光执法”三公开制度,即办案程序公开、评审公开、处理结果公开,用透明和公开的执法行为树立“服务型工商”的形象。目前,这种增强工商行政执法透明度的做法在全省属首创。 “阳光执法”三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是:程序公开,包括公开当事人权利义务,公开 为保证“阳光执法”三公开制度的施行,常州工商局还聘请了该市人大、政协、纪检、宣传、检察、法制部门的22位特邀评审员,提出评审意见,进行执法监督。(吴玉平)(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