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四川在线消息 “你们快来看哦,这家超市贴出了10个小偷的照片,不晓得这样做要不要得哟?”4日,一市民向记者反映成都一商场首次把小偷的照片贴在超市入口处,警示顾客。 “叫偷儿无处藏身” 在“好又多”新鸿店的入口处,10张小偷的照片醒目地摆放在橱窗内,“严防扒手”几个大字贴在一旁,前来购物的顾客都会不时朝照片瞟上几眼,有的干脆停下来仔细观看。经常来这里购物的刘太婆指着墙上一张照片气愤地说:“就是他,上次在超市偷我的钱包,这下看他还敢不敢!”“就是,认清楚他们,叫他们无处躲!”周围群众一起附和。 超市内偷盗大减 据“好又多”新鸿店的隆小姐说,为保证顾客有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超市特意和新鸿路派出所联系,收集了曾经在“好又多”多次作案的惯偷照片,并与派出所协商后,于“十一”期间在超市“展出”。照片贴出后,超市的秩序有很大改善,这几天店里的偷盗比去年同期降低了一半以上。 “目的是警示顾客” “这也是我们的一个大胆尝试!”新鸿路派出所一位值班民警说。他称,平时在好又多超市作案的小偷较多。超市保安抓到他们后都扭送到派出所,由派出所统一处理。“因为是惯偷,所以我们对这些人进行了拘留,并给他们拍照挂在墙上,警示顾客!” 不存在违法问题 超市是否可以公开扒手的照片?四川成都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的刘力律师认为,侵犯肖像权是指不经他人允许,私自用他人照片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公开扒手照片的行为是经公安机关定性并允许的,以警示顾客为目的,所以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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