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蚂蚁”骗大批养殖户 骗案主谋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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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1:32 新华网 | |
一起横跨苏、浙、皖三省,犯罪分子流窜作案,诈骗近1000户群众的特大“蚂蚁”合同诈骗案告结。此案凸现当前专门针对苏浙皖富裕地区进行合同诈骗的新动向。日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法院对这起特大“蚂蚁”合同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另两名主犯杨某、贾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5万元;从犯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孙某经事先预谋,于1999年11月至2002年2月间,伙同被告人杨某、贾某、高某及付某、张某、汪某、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以江苏某公司和蚌埠某公司的名义,隐瞒事实真相,进行蚂蚁养殖前景好、投资少、致富快的夸大宣传,并以让先期养殖户获利、可暂欠部分蚁种款等手法设置圈套,先后骗得海安、新沂、张家港、丹阳、宜兴、太仓、江阴等地990名养殖户与江苏某公司、蚌埠某公司签订所谓“拟黑多刺蚂蚁供种回收”合同书,共骗取上述养殖户交纳的蚂种款人民币694.7万余元,扣除用于支付回收款86.6万余元及购买蚁种支付的102万余元,实际骗得赃款506.1万余元,并给养殖户造成经济损失达213万余元。 该案诈骗犯罪时间之长、活动涉及范围之广、被害人之多、诈骗金额之大,在江苏省实属罕见。通过审理,该案呈现当前犯罪分子专门针对江浙皖富裕地区进行合同诈骗的新动向、新方法和新特征:其一,从犯罪分子预谋情况看,蚂蚁产品曾在新闻媒体上连续数月刊登广告进行虚假宣传,使群众误以为蚂蚁养殖前景好、投资少、致富快,以致上当受骗。有关广告管理存在漏洞,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其二,从诈骗犯罪手法看,从公司成立、合同炮制、共犯招募、蚂蚁回收,到“蚂蚁酒”、“蚂蚁茶”生产、销售“一条龙”,而且将产品不断重复装卸、搬运,给外人以公司经营繁荣的假象,犯罪分子还“许诺”让先期养殖户获利、可暂欠部分蚁种款,以骗取大笔钱财,由此可以看出当前“高智商”犯罪手段多变,策划精心。其三,从被害人心理因素看,在“发财梦”驱动下,自愿上当受骗后,因被害人分散广,被骗金额分散到每户仅为数千至上万元而不去报案,追讨愿望不够强烈。“小富即满,小富即安”的从众、麻痹、无所谓心理被犯罪分子所利用。(文/娄银生)(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