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有了法律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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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5:51 大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批准公布我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这一条例的公布,标志着我国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开始走上依法开展工作的轨道。 民用运力是国家国防动员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国家国防安全的重要物资条件之一。过去那种依靠行政协调手段为主的工作机制,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