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案敲响车险市场警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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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6:48 扬子晚报 | |
近日,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审查批捕了一起保险诈骗案,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均是本市汽车维修行业的从业人员,他们为了牟取钱财,相互勾结,先将汽车上好的零部件拆下,再换上报废的汽车零部件,尔后故意制造两车相撞的保险事故20余次,从保险公司骗得保险赔偿金人民币20余万元。 在审查批捕该案犯时,办案人员走访调研了常州市的中保、太保、平保等3个主要保险 以单车最高理赔次数为例,有一辆旧夏利汽车达到了19次。在2002年7月至2003年7月的保险年度内,投保人支付保险费4018元,但该车平均每月出险1.5次,保险公司为此支付了31082元,接近一辆同型号新车的价钱,赔付率达到770%,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话讲,车主每月到保险公司领取2500元左右的“奖金”,这种情况极不正常。 再看单车最高累计赔付金额,一家保险公司为一辆别克轿车累计赔付了200700元。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投保人支付保险费3746.16元,但该车出险9次,赔付率高达5357%,它也是汽车保险中的单车最高赔付率。 业内人士分析,引起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有这几方面:一方面,当地的道路交通拥挤,人多车多,驾驶员的驾驶技术不过硬,而又有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交通事故频繁发生。更应注意的是,有的犯罪分子为了牟取暴利,故意频繁制造交通事故,进行保险诈骗活动。而保险企业也有责任,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薄弱,理赔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多次发生保险事故索赔的被保险人没有警觉,也未对他们提供的相关材料展开调查核实,以确定保险事故的真伪。 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有关人士认为,保险企业要走出险境,首先应对本企业承保的汽车保险的赔付情况进行清查,发现涉嫌犯罪的,当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应当相互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对保险企业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侦查、起诉和审判,要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厉打击机动车保险领域的犯罪活动。最后,保险企业更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完善保险事故的理赔制度,并加强对理赔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在保险企业内部首先筑起一道保险赔偿金人为流失的防线。钟检轩 任松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