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三天就被辞退 老板称方女士的形象不适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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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7:03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实习生张芳、邓小芳、记者刘瑾报道:方女士在某专卖店做工,试用3天后老板将她辞退,且说只给一天工钱。方女士介绍说,通过邻居的介绍,她在万达购物广场一楼一专卖店做工。前两天老板对她大加赞赏,但第四天就让她不用来了,这让方女士深感不解。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方女士来到这家专卖店,老板不在。记者打电话与老板取得联系 试用期有没有报酬?为此,记者咨询了商海律师事务所的熊律师。熊律师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劳动了就有报酬,试用期间应该有报酬,报酬一般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来领取。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