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城区个体诊所亟待整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7:59 湖北日报 | |
7月至9月,记者多次随同襄樊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人员,对该市城区(襄阳区除外)的个体医疗市场进行调查,结果令人堪忧。 据初步统计,目前襄樊城区约有800余家个体诊所(门诊部、卫生所、卫生室),其中具有市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有130家,仅占16%,其余的全系各城区卫生局越权批准。仅樊城区东风路周围长约1000米的几个居民街道就有个体诊所60余家,而在 市卫生局有关人士透露,去年以前,市里对开办个体诊所一直控制较严。市卫生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包括医疗机构硬件设施必须达标、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考试,以及审查执业医师资格等。去年上半年,由于市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区级卫生部门便乘机找到个体诊所,进行越权审批并续办许可证。 这些违规审批的个体诊所中,大约有500余家不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给城区构成了重大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其主要问题是:这些个体诊所的建筑面积一般在18至30平方米左右,而按部颁标准应不少于40平方米;其诊断室、处置室、治疗室未分开设置,而按规定每室必须独立。病人到这些不符合基本标准的诊所就医,病人及其培护人员都挤在一个狭窄空间内近距离进行诊疗,如遇急性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将造成疾病在较大范围内传播和流行。另外,按规定每个诊所至少要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和1名护士,但上述许多诊所达不到这个要求。 7月底,襄城区某企业职工医院向市卫生局报告:该厂约有200余人发生流感(法定丙类传染病),并逐渐向厂区外扩散流行。市卫生防疫站迅速对该企业周边的个体诊所进行检查,发现由襄城区发证经营的10多家诊所均未建立传染性疾病登记报告制度,阻碍了有效控制传染病扩散等工作。记者调查还发现,少数城区卫生局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突出。他们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收据,对个体诊所业主进行处罚,擅自向个体诊所业主乱收费、乱要赞助费。个别城区卫生局还充当“黑诊所”的保护伞。在樊城区非法执业的王秀珍个体诊所本已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立案查处,可10多天后,区卫生局却对其发放了执业许可证,致使不具备行医条件的“地下诊所”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记者呼吁,襄樊市尽快理顺市区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管理体制,集中整治个体医疗市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湖北日报记者张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