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遗传资源物品不得随意出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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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8:37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周浩 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两部委近日发出通知,其核心内容为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医用特殊物品不得随意出境,违者将遭处罚。 此前,《了望》周刊2003年第38期发表的一篇文章指出,美国哈佛大学一项得到美国 昨晚,在就此事接受早报电话采访时,专家们纷纷表示:中国目前的人类遗传基因资源流失比较严重,制定一个基因保护的法律已经刻不容缓。 中国基因资源流失严重 通知指出,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血液有形成分、制备物、重组脱氧核糖核酸构建体等遗传材料及相关的信息资料。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医用特殊物品出境,需经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科技部门审核同意后,再报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批。 中科院院士谢联辉告诉记者,中国是世界上人类遗传基因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而很多国外的研究机构打着合作的名义,从中国盗取基因资源,进行医疗等方面的研究,同时利用“谁先发现基因密码,谁就拥有专利权”的条款进行抢注,中国在这方面已经“吃亏大了”。 而此前,一家宣布破译了单个人体基因密码的西方公司曾公然声称,“获得中国富甲天下的植物、动物与人类遗传资源多样性对攫取遗传信息至关重要”。据了解,该公司计划投资1亿美元,建立台湾地区的生物基因资源序列资料库。 事实上,中国已经加强了对基因流失的监管。据中国人类基因组南方中心主任赵国平介绍,早在1998年12月8日,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就出台了关于实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对于人类遗传资源出口方面有严格的限制,即使需要出口,也是“少量出口,严格把关”。 在SARS流行期间,针对SARS病毒的大量样本存在于中国,我国还出台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体样品资源管理规范(暂行)》,对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SARS人体样品严格控制其出境。 加强基因立法迫在眉睫 赵国平指出,尽管存在一系列的行政条例,但这种条例往往没有什么强制性。“规定是需要审批,那么不审批该怎么办,条例中并没有说清楚。中国需要制定一个基因保护的法律。” 但赵国平同时也指出:“制定一部法律也很难,监管起来需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而在今年3月人大会议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谢联辉就领衔提交了制定《基因资源保护法》的议案,“其他很多国家已经制定了这方面的法律,我们应该对他们法律进行参照,同时也应该考虑盗中国基因物种的多样性,对国外法律中没有涉及的方面也应该加强研究。” “这份议案提交后,舆论很重视,有关方面给的答复是需要进行调查研究,我想主要的领导还没有重视起来。”谢联辉无奈地表示。 据悉,上海华东政法学院的刑司系专家正在进行相关研究,旨在为立法机关提供一份较完整的“基因总法”立法建议书。 (早报记者柯卉对此文亦有贡献) | |